還在想這一個多月來在香港發生的事情的時候,我已經回到英國渡聖誕。從十一月中開始,在香港過的都是沒有 wi-fi 的日子。家裡的上網早就在我離港以後就約滿,回到香港以後就唯有用後備的 iPhone 當作 router,買來一張可開把手機網絡放出來用的 sim card 組成臨時上網設備。這種既麻煩又沒速度感的組合,的確有利我減低我跟電腦的長期結合關係。
【想要在香港沒合約地進行電腦上網的朋友注意】以我所知,現在就只有 China Mobile 有提供沒有合約制的網動寬頻 sim 卡(其他品牌的沒合約流動電話寬頻都不能 share 給電腦使用)。無限上網的計劃(5GB 後會減速)才不過是 HKD 350/month(包含通話時間和隧道費)。我用的是 iPhone 4 所以只有 3G,如果用 iPhone 4S 或以上作 router 的話可以達到 4G 效果(雖然我不知道有什麼分別)。而其實這種方法連上網的速度實在是有點慢(可接受的慢),但過了 5GB 用量以後基本上就是接近不能接受的慢了。可惜,香港似乎沒有其他類近的辦法可以容許沒合約制的電腦上網計劃啊。
Mr. D 已經四星期沒放假。本來我們約好了吃晚飯,都因為我一連多個星期在香港不眠不休地活著和他金融世界裡天昏地暗地完全沒休息的關係而擱淺,換成吃下午茶的休閒活動就好了(參與婚宴後吃了早餐一樣的午餐後基本上也沒有什麼想吃的,除了 scone)。很久沒到 The Upper House,感覺這裡還是一樣沒變;我最喜歡這裡的 49/F,Cafe Gray Deluxe 服務還是一樣的好。
聊到很多不同的人和事:就在想要我那天說過從來都沒喝到很醉的以後我差點(或是已經)嚐試過斷片了 / 快樂過了許多個小時醒來以後也呆過了許多個小時 / 呆在浴室裡呆坐和洗澡之間 / 拉住我和拉不住我的人 / 或是說起那個時候的誰的人格和現在很有出入 / 或者這種都是取向的問題 / 對或錯根本都沒有必要 / 理論上我們永遠都要站在這邊 / 很rock的林二汶 / 要讓她或他知道不是在金城武吳彥祖之間作出選擇也不是在陳法拉和徐子珊之中揀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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