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 星期一聽聽歌:世界裡的悲劇男主角 Tobias Jesso Jr.

一個組 band 拿下了世界乜乜乜樂團大獎的男孩,卻沒運走上一條平坦道路。紅不起來就再見,都是樂壇定律。然後遇上某個熱愛音樂的有錢女拿著家裡的錢請他從加拿大到紐約來製作音樂,少玩幾回覺得沒趣了,有錢女又回去讀書。他一個人,打算從事幕後制作,重新做起。某天他騎著單車遇上車禍,血流披面的時候司機絕塵而去;他躺在地上的時候更看到有人把他的單車踩走。

Freerunner 跑跳巴黎大街小巷 電玩 Assassin’s Creed Unity 真人版

我們在 youtube 看到這個:Assassin’s Creed Unity Meets Parkour in Real Life!看完這個也最重要就是要看看 Behind The Scenes!他們將電子遊戲 Assassin’s Creed Unity 以真人方式演奏出來,穿梭於巴黎的大街小巷跳上巴士車尾攀上屋頂橫跨無數電線桿;期間還遇上保安阻止又被警察追趕。

關於頭髮 iamsyhair #02 Video

從小就喜歡玩頭髮啦,小時候因為上學覺得整齊才是好學生;長大後覺得亂亂鬆鬆的才是自然的皇道。現在反而不追求對稱,也不追求大小一致;隨心而行就好了。很多時候我都沒對著鏡子來編頭髮(所以常常編漏了吧),覺得按著感覺來做事比較按著本事實力實幹的跟著做來得好玩。

關於頭髮 iamsyhair #01 Video

小時候就喜歡玩頭髮了,悶悶的時候雙手撓啊撓啊撓,編出奇怪的髮型,做出不同的款式都是我童年時最喜歡的遊戲之一(難度我要跟你說起初是因為吳鎮宇和王菲所以要玩皇妃超人麼)。好了說到做到的是終於拍成了 #iamsyhair 的短片了,基本上兩分鐘就可以完成的簡單髮型。後來自己在看的時候,發現漏編了一小條頭髮(懶懶的我倒是把它亂藏回去就好了),以及發現自己好像太習慣編髮的動作而沒有停下來慢慢示範的意圖(下一次要改善一下)。

|音樂會|喉嚨極痛不能說話,就去聽聽歌吧!Rae Morris (Josh Flower & the Wild) @ Art Bar, Oxford

似乎很久沒有生病的時候就會病起來了。我從來都不是很會病的個體,結果一病就是很厲害的一類。按不住的乾咳、氣促然後就是強烈的頭痛和發冷發熱。

|唱片|我的六年前後:《Life Among the Savages》by Papercuts (12 May 2014)

男孩長得不是我喜歡的類型,卻曲風是。可是是怎樣的風曲呢,是不是那有這一類型我都同樣喜歡呢;又好像不是。要怎麼說好呢,就是他就算長得不合心意卻仍然能讓我動情,還唱著我喜歡的一種風式的一類關係吧。

[唱片] 讓你自然律動的音樂:Warpaint 同名大碟 “Warpaint”

啊,因為被 Warpaint 迷惑了,所以最近一直都在聽她們的歌!我第一首愛上的是先前常常在 YOUTUBE 裡打廣告的 “Elephant”!看過她們穿著得非常飄逸的 MV,愛上了那個彈 bass 的女孩的面孔;喜歡聽著她們唱歌然後自動搖擺的感覺。

[音樂] 星期四聽聽歌:Warpaint perform “Elephants” – Pitchfork Music Festival Paris

I just love this song so much. 第一次在 youtube 踫上以後就迷上了。四個女生的樂團向來都不是我的範,Yellowbean 更說我一直都似乎比較喜歡聽男生唱歌。也許是異性相吸的關係,我得承認我對男生們所組的樂團總是有多一點點的興趣;但我就是特別喜歡她們四個!

[音樂] 星期二,聽聽歌:Regina Spektor、Morrissey 以及 Lou Reed

Regina Spektor – “How” 不是什麼新歌,也不是什麼年青美女;現年 33 歲的 Regina Spektor 給我的印象就是很愛塗紅色唇膏。第一次聽到了這首 “How” 以後,便久久不能忘記。 Morrissey – “First of the Gang to Die” 由於不是生於七、八十年代,所以錯過了很多當時的美好。很多老歌我都只不過從翻唱聽起,我老是覺得聽過明哥(黃耀明)版本的《First of the Gang to Die》,可是只找到林宥嘉的版本(到底是不是我們記錯?)。每每聽到這個 intro 人就會很放鬆,Morrissey 的確很妖艷。 Lou Reed – “Sweet Jane” RIP Lou Reed 後知後覺的我最近才第一次聽他的歌,特別喜歡這一首 “Sweet Jane”。那天晚上我聽了很多首他唱過的歌。我說:「我喜歡他的風格」。他說:「我不喜歡。不過我了解,因為我知道你就是喜歡 Gainsbourg 的那類人。」然後我在想,到底會不會有一天我不再喜歡 Gainsbourg 呢。

[音樂] 嗯,Nirvana。

昨夜沒睡穩。在床上滾來滾去,愈滾就愈覺得心情暴躁;沒原因的暴躁。醒來的時候,心情不知不覺就轉好了;大腦自然流出的高興感覺,都沒原因的。情緒的起伏都像個怪人,從沒因由;或者就是自少都習慣喜惡無常的怪誕,一時三刻都無辦法冷靜回來。 然後,吃午餐的時候(今天吃我最喜歡的花生醬麵包),就一直 loop 這幾首歌: 對我來說,接觸 Nirvana 的時候,都是比較遲的時期。那個時候,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過程,一點一點打通讓我開向 Nirvana 的大門。就像沙石在累積;每個隨意的過程和沒有特定目標的說話,都啟發了我對 Nirvana 的好奇。就在比別人遲很多的時刻,開始聽 Nirvana 的歌。然後腦海一直盪起,還未喜歡他們的音樂以前跟他們的擦身而過卻錯過了解的情節。 遇上跟喜歡,都是事前無法估計的事。而且,全情投入經歷許多的過來人其實很多;像我這種在後來才擦邊愛上的其實又算什麼。 題外話:最近我在開始看《百年孤寂》,一邊讀我就一邊為故事畫下人物關係表。喜歡這種一直伸延開去的故事,也喜歡一直沒停下來的雨。

#20130617 - 享受現在活在當下

關於成長: 在 youtube 流連,在農夫的舊歌看到: 「小弟剛過牛一, 踏入16 今年再聽這首歌 和上年15歲的我心境大大不同 開始膽心成績, 畏懼畢業, 畏懼畢業後的大學 人愈大就愈多包袱承膽,  背負得更多…. 這首歌真是唱到我中心呢」 然後有人回復:「16歲你重細 重可以享受學業 我26歲啦 , 女朋友為左滿足更高既要求離開左我 以前3日踢一次波既同學, 依家半年見一次 我唔知你驚d乜 剩係想同你講  享受現在 我真係好掛住我童年」 然後再有人回復:「小兄弟,26岁?仲有大把时间啦。uncle 我都46啦 真爱最终都会出现gar, 个D都只系经不起考验的过程姐 你依家都系以事业为重好D,以后等事业有为 再慢慢寻找另一半罢啦. uncle都系剩係想同你講句 享受現在 活在当下 啦 !」 我相信他朝最想跟從前自己說的話,一定包括這句:享受現在活在當下。 關於寫作: 那個六千字的科幻故事終於算是完成,當然還有很多需要改的小地方,但都總算完好。男主角名命為一組數字,女主角的名字是英文字母;而其實他們都不是主角。 關於《活著》: 不知道從那裡聽來一首阿sa 翻唱的《活著》;他聽著就跟我說這首歌的原唱是余力機構。「余力機構」,是多麼親切又懷舊的字眼,那個聽 903 電台節目的少年時代。那時候扭開收音機隨同電台 DJ 的喜好接收不同的音樂,培養了自己的喜好。才剛 wikipedia 一下;余力機構是個三人組合,填詞的因葵現在都沒有很活躍了,主唱的余力姬的長相是怎樣的我都不清楚;唯一認識比較多的是現在在作曲的陳輝陽。這首《活著》,成為了這幾天熱播首選。

終於聽到我喜歡的 “Shiver” Live - Lucy Rose Concert

Peter & Kerry – warm up band for Lucy Rose / Lucy Rose on stage 剛從音樂會回來,今天的 Lucy Rose 讚極了;離場以後我一直沒停哼著她的歌,尤其翻著這句--Tell me if you love someone. 關於音樂會以外的細語 才看了三場的音樂會,就覺得英國這邊真的棒極了。一來,香港的音樂會都不賣酒,對我這種 alcoholic 來說,聽著歌都喝酒就爽極了;因為這些都是種讓你一整個人都可以 fall in love 的音樂會。在香港,九展是場地的話對我來說就是山長水遠;吃飯也來去匆匆,更不要說好好的準備心情。如果在紅館,還可以跟朋友在尖東那邊吃點露天的泰國菜,喝點酒,再去買一些街頭小吃(大家都愛吃牛什)吃著走到紅館(忽然就好想念 Tiff、Katie、Dionee 跟阿 Sam 啊)。 第二,這邊比起歐洲地方來得有點自律(或者是牛津的關係,還是英國人比較內斂一點;這個有待考究),沒有荷蘭或丹麥一樣的瘋狂。雖說丹麥的大學生在街頭音樂節玩得也太盡興,但在英國你會感覺自己很安全;至少,不怕像在荷蘭一樣在高興或非常高興的時候大家都愛拋出手裡的那(膠)杯酒。 Patrick Wolf 的音樂會是在教堂進行的(前文按此),上次看 Daughter 就是在 Oxford Town Hall(前文按此),兩個都是豐富極了的古老建築。這次 Lucy Rose 的音樂會在 O2 舉行,基本上就是那種像九展一樣都是主打用作音樂事務的場地,音效比較起前兩次來得好,不過環境就是很普通的黑房;說得清楚一點(牛津這邊的 O2)更像一個搬空了檯櫈的酒吧。 (: / Lucy’s cutie t-shirt…

星期二,聽聽歌:Bear’s Den – Agape

先前提到(按此)在 Daughter 音樂會暖場的其貌不揚合唱團的團隊其實叫 Bear’s Den;說成其貌不揚就只不過是因為他們太有一種外表與內心不附的感覺;像美女與野獸的那頭野獸,內心溫柔。 好了,其實除了在當易表演時非常落力滿頭大汗,傻傻間間幹勁十足以致讓人感到一股傻勁以外;在 youtube 看的時候又覺得他們其實倒不是那樣其貌不揚。去除了即場表演時額角的那堆汗,他們其實都只不過是香港的 Dear Jane 吧(又或是 Supper Moment;我大概都分不清楚;但其實我有聽 Dear Jane 唱的《到此為止》),夾 band 唱歌其實不需要 sell 外表的。 讓我動容的是這首 Agape,聽著他們唱 live 的確好感動。 關於 Bear’s Den:https://www.facebook.com/bearsdenmusic 或者可以到這裡免費下載幾首:http://www.musicglue.com/bearsdenmusic/

#20130428 - 陌生的世界裡共通的東西太多

最近有一只貓經常在我家公園溜澾。不知從那裡跑來的貓,黑白色的好漂亮,頸上有一個叮噹;有人養的。從小草地的一邊走到另外一邊,我從窗戶中看出去,牠就在外邊懶懶閒閒慢條斯理的散步。打算推開玻璃看一下牠呢,牠就跑了,好快。想起了從前在香港玩過別人的貓,軟軟的毛,把手扒在牠的小肚肚,牠就肉隨砧板上。喵你兩下,把你當成一個親愛的人。我摸一下牠的頭,說我們拍照了;然後牠正眼看著鏡頭。多可愛的貓。曾經以為我會養一只貓或狗,不過沒有(我不敢說「最後沒有」,還不知未來會不會有)。 Prof S. 有一只貓,正確來說,他的家有只貓,但那只貓不是他的。他說,那是街頭那個鄰居的貓,常常跑過來;所以他就開始買了貓罐頭。貓貓常常走過來,除了在花園,也會跑到樓上。那天我們小聚會,貓都在,牠就像在自己的家一樣的躺。Prof S. 一家也喜歡那只貓,不是他的貓,但他養的貓。 說起紋身的事。前幾年一直有這個念頭,可惜一直都沒有狠下決心。紋什麼呢,這都是一生一世的事。結果都沒有做。那時候想在皮膚寫下「Les Fleurs du mal」,因為我喜歡 Charles Baudelaire。我現在還喜歡他,但我怕有一天我不再喜歡他;就像所有喜歡過又啟發過的人。但,他們都成為往事,成為過去了。 關於紋身,我想起了一個朋友。那才是剛相識沒多久,全部人一起去唱卡拉 OK。要去加洲紅,因為那裡才有他們懂得唱的歌。一邊大唱 Lady Gaga,又在扮 Justin Bieber。介紹自己的時候,翻開衫袖;看清楚手臂上的圖案。那是個女人,大長今那種女人。我著他說出每個紋身的意義。手臂上的是她的生母,他的母親是韓國人,他是個美國仔;雖然大家都覺得他長得跟 Mc Jin 一樣。不過他當時一句廣東話都說不出。現在可好了,懂得說恭喜發財和數不清的粗口。 另一個他跟我說,有只狐狸在窗在叫。很悽厲地叫。他還差點要以為搞出人命,是不是要死人了。他有一秒想過要打 999。(然後他說,999 是報警的號碼,他怕我不知道,因為不同世界各地都有不同的報案熱線;雖然大家都知道有 112 這回事,但我們還是習慣說 999。)他說他 even went on Wikipedia 去了解狐狸這回事,那是求偶的叫聲 Wikipedia 是這樣解釋的。 聊到文學的話題,說起科幻的小說,奇怪的故事;他說喜歡《Hyperion》。是 Dan Simmons 的一本書。 Background music: 蘇永康 – 老死

指縫之間的 Minor Classics

「在人生行旅的中途,我迷失在一片不毛之地。」-想起但丁的這一句。

聽歌。身在外地久了,就必然想聽聽廣東歌。其實,與其說是地區上的問題,倒不如說是懷念的味道。距離遠了,時間久了;不是遺忘,就是懷念。